根据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公告如下:
一、接收调剂生的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衡阳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门类或领域规定的国家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调入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4位应为0305;调入国际商务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2位应为02。
二、拟调剂专业与复试名单确定
1.拟调剂专业如下表所示: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专业代码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030500 |
国际商务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25400 |
2.请有意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我院调剂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开通时间为:4月8日0:00 -12:00。在调剂系统开通期间,考生可填报志愿,请考生及时登录并申请调剂到经济与管理学院相关专业。
三、调剂复试时间
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国际商务调剂复试具体时间:
专业(方向) | 时 间 | 复试安排 | 场 所 |
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国际商务 | 4月12日 下午2:30-5:30 | 考生资格审查 | 东校区文科楼C304 |
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4月13日 上午9:00-11:00 | 笔试: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 东校区文科楼C201 |
4月13日 下午2:00-2:30 | 考生面试身份认证、抽取考生顺序 | 东校区文科楼C605 (面试候场) |
4月13日 下午2:30-6:00 | 考生参加面试 | 东校区文科楼C604 |
4月14日 上午9:00-11:00 下午2:30-4:30 | 同等学力加试: 《发展经济学》 《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 | 东校区文科楼C201 |
国际商务 | 4月13日 上午9:00-11:00 | 笔试: 《国际经济学》 | 东校区文科楼C202 |
4月14日 上午8:00-8:30 | 考生面试身份认证、抽取考生顺序 | 东校区文科楼C605 (面试候场) |
4月14日 上午8:30-12:30 | 考生参加面试 | 东校区文科楼C604 |
4月14日 下午2:00-6:30 | 考生参加面试 | 东校区文科楼C604 |
4月15日 上午9:00-11:00 下午2:30-4:30 | 同等学力加试: 《中国对外贸易概论》 《国际贸易实务》 | 东校区文科楼C202 |
四、调剂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
1.我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成绩以及其它能反映考生综合素质情况等因素进行审核筛选,择优确定拟调剂人选,并对选中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不按时回复者视为放弃。确认复试的考生请按学院通知和要求按时调剂复试。
2.请各位调剂考生仔细阅读《2024年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见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工作部网页)了解复试流程与要求等。
3.调剂生复试后,我校将及时给出“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及时查看并在24小时内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五、调剂缴费
1.缴费方式:用网上缴费方式缴纳复试费用。
2.缴费对象:调剂考生。
3.缴费标准: 120元/人。
4.缴费截止时间:复试前1天。
5.缴费流程:详见https://xkjsb.hynu.edu.cn/info/1221/5206.htm。
6.未缴费处理: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没来参加复试,我校不予退费。
六、调剂录取事宜
1.被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对不按时接受通知的,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2.请调剂考生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我院相关专业接受调剂条件,且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若因不符合培养单位调剂要求或材料弄虚作假而造成无法复试或者无法通过教育部录检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本院研究生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17773311685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2:30-18:00。
网 址:https://jjglxy.hynu.edu.cn/index.htm
邮 箱:liunixs@hynu.edu.cn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
邮 编:421002
八、其他说明
1.我院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本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3〕2号)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