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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2026-03-25  点击:[]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视频会、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院2026年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方向)学术硕士和国际商务专业硕士招生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院长、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副院长、副书记和学院纪检委员为副组长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位点方向负责人、研究生导师、学院学委员、研究生秘书、办公室主任。小组成员签订承诺书并保证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次复试。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负主体责任,加强对复试工作指导和监督,确保复试工作科学、有效、公平进行。

(二)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

学院成立由党总支书记、纪检委员等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加强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的监管,对相关人员进行纪律方面的教育和培训。负责应急事件的统筹协调工作,落实舆情监控等应急处理工作。

(三)成立复试专家小组

成立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方向)复试小组和国际商务复试小组,由当年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和专任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四)加强复试结果保密及公开工作

复试考核前,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不得泄露复试问题及其参考答案,不得提前泄露复试考生成绩,违者将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五)建立学校复试考生申诉机制

本着对复试工作及其结果负责的态度,我校建立复试考生异议申诉受理机制,受理考生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的书面异议申诉,异议申诉受理联系电话:0734-8486611(纪委),0734-8484907(纪委),0734-3456100(研究生院)。

、复试方式与时间

(一)复试方式

1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分类进行:第一志愿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调剂复试采用线上复试方式进行。

2)第一志愿复试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调剂复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同时符合《衡阳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第一志愿复试具体名单见附件。

3)复试考核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时间

1.第一志愿考试复试时间

复试安排

328

上午1000-1100

考生资格审查

东校区仁智楼C205(右)

328

下午1500-1600

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国际商务专业考生参加综合考核

东校区仁智楼C604

2.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流程

第一志愿面试流程:考生进入候考区→考生进入考场→考生自我介绍→复试小组测试提问→考生回答问题→复试考官独立给出成绩。

调剂面试流程另行通知。

四、复试内容与成绩

复试内容具体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外语听说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等三部分(若为同等学力考生须进行加试,跨专业考生不需要加试),复试满分为 100 分,复试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复试考核满分为30。主要考核本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评估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创新能力,通过面试方式进行

(二)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复试考核满分为20分。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外语的掌握水平,通过面试方式进行。

(三)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复试考核满分为50分。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考生可以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本科学习成绩单、本科毕业论文或近年科研成果、考生自述、研习计划等),通过面试方式进行。

(四)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基础科目。

五、总成绩及录取原则

(一)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即: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分值+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分值+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分值)×40%

(二)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录取原则。

(三)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院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

(四)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分别与用人单位和学校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能力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5.跨专业考生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6.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7.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

8.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9.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寄达相关定向就业培养合同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复试各项考核测试的合格标准,以单项成绩总分的60%及以上计算。

六、第一志愿复试具体安排

(一)参加第一志愿复试的考生328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设东校区仁智楼C205(右)室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

(二)所有考生须在复试现场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任何考生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者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三)考生资格审查是需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考生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4未毕业自考生,需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 6 科以上(含 6 科)成绩单。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四)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https://xkjsb.hynu.edu.cn/info/1221/5216.htm),此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或者学习单位的人事或者政工部门填写、签字并盖章;若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填写、签字并盖章

(五)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登录“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院”官网下载“衡阳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缴费操作流程”(https://xkjsb.hynu.edu.cn/info/1221/5206.htm),按缴费说明缴纳复试费120元。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考生携带缴费电子票据参加复试。所有复试考生均需在复试前缴费,逾期不交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六)心理测试。参加复试考生在328日前(调剂考生:另行通知)进行心理健康测试,考生登录测试网址:https://www.psy.com.cn/vue/school/155040,登陆帐号为考生号,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

温馨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骑缝加盖公章。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cx/

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rz/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4)复试期间未按相关规定时间提交报告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6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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