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3号)和《衡阳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院2023年招生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学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各项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书记、分管研究生的副院长和学院纪检委员为副组长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位点方向负责人、研究生导师、学院学术委员等。小组成员签订承诺书并保证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次复试。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负主体责任,加强对复试工作指导和监督,确保复试工作科学、有效、公平进行。
(二)成立复试专家小组
成立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方向)复试小组和国际商务复试小组,由当年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成员名单经学院研究通过后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三)加强复试结果保密及公开工作
复试考核前,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不得泄露复试问题及其参考答案,不得提前泄露复试考生成绩,违者将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建立学院复试考生申诉机制
本着对复试工作及其结果负责的态度,我院建立复试考生异议申诉受理机制,受理考生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的书面异议申诉,异议申诉受理联系电话:0734-3456039(经管学院),0734-8486611(纪委),0734-8484907(纪委),0734-3456100(研究生工作部)。
三、复试考生基本要求
(一)复试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A类地区国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复试资格。
(二)参加复试考生在4月7日(调剂考生: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东校区文科楼C栋506室。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所有考生须在资格审核时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三)考生资格审查是需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考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复印件。
(5)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①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单的复印件。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无异议。②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7)对于在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考籍卡(证)。
(四)参加复试考生在4月7日前(调剂考生:另行通知)提交《衡阳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此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表格下载地址:http://xkjsb.hynu.cn/info/1191/1946.htm。
(五)缴纳复试费 120 元/次,考生通过转账至我校财务处专用收费账户进行缴费,并携带缴费证明参加复试。一志愿复试考生缴费时间为 4月 7日前(调剂考生:另行通知),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具体缴费方案另行通知,见研究生工作部和各二级培养单位官网信息(具体请查询http://xkjsb.hynu.cn/info/1146/2490.htm)
(六)心理测试。参加复试考生在4月7日前(调剂考生:另行通知)进行心理健康测试,考生登录测试网址:https://www.psy.com.cn/vue/school/155040,登陆帐号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
四、复试时间与方式
(一)复试时间
1、第一志愿考试复试时间
(1)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方向)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具体时间:
时 间 | 复试安排 | 场 所 |
4月7日 上午9:00-12:00 | 考生资格审查 | 东校区文科楼C506 |
4月7日 晚上19:00-20:30 | 笔试: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 东校区理科2号楼 (原计算机楼)219 |
4月8日 上午10:00-10:30 | 考生候场: 身份认证、抽取考生顺序 | 东校区理科2号楼 (原计算机楼)123 |
4月8日 上午10:30-12:30 | 考生参加面试 | 东校区理科2号楼 (原计算机楼)125 |
4月9日 上午8:30-10:00 上午10:20-11:50 | 同等学力加试: 《思想政治教学方法论》 《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 东校区文科楼C409 |
(2)国际商务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具体时间:
时 间 | 复试安排 | 场 所 |
4月7日 上午9:00-12:00 | 考生资格审查 | 东校区文科楼C506 |
4月8日 上午8:30-10:30 | 笔试: 《国际经济学》 | 东校区理科2号楼 (原计算机楼)125 |
4月8日 下午14:30-15:00 | 考生候场: 身份认证、抽取考生顺序 | 东校区理科2号楼 (原计算机楼)123 |
4月8日 下午15:00-18:00 | 考生参加面试 | 东校区理科2号楼 (原计算机楼)125 |
2、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方式
(1)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统一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2)实行差额复试。第一志愿复试名单见附件1,调剂考生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本学科或专业方向调剂名额数的130%。
(3)复试考核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面试)流程
考生进入候考区→考生进入考场→考生自我介绍→复试小组测试提问→考生回答问题→复试考官独立给出成绩。
五、复试内容与成绩
复试内容具体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等三部分(若为同等学力和跨专业的考生须进行加试),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复试满分为 100 分。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采用笔试形式进行,卷面总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30%,共 30 分。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测试本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评估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创新能力。在公布的大纲范围内,对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能力的考核,突出实践性、应用性特点,具体见复试大纲。
(二)外语听说能力考核:考核满分为 20 分。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外语的掌握水平,通过面试方式进行。
(三)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考核满分50分,通过面试方式进行。请考生面试时提供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或近年科研成果等。根据提交的材料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
(四)同等学力与跨专业考生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基础科目。加试见复试大纲,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加试成绩必须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其它未尽事宜见《2023年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方案》。
六、总成绩及录取原则
(一)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复试录取办法、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三)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和按需招生的录取原则。
(四)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能力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6)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
(7)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8)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9)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寄达相关定向就业培养合同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复试各项考核测试的合格标准,以单项成绩总分的6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