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各班积极配合校(院)级各项活动的开展、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同时充分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提高班级组织的凝聚力,加强对各班活动出勤的管理,严肃出勤考核纪律,特制定以下班级活动综合月评制度。
一、考核对象
经济与管理学院各年级各班
二、考核办法
每次集体活动中各班的出勤情况由我院学生分会的组织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及时登记并存档。各班的活动出勤情况每周统计一次,统计结果与当周的学风、宿风情况一起公布。班级出勤考核总体情况以月为单位进行总结,并公示各班当月考核结果。该综合月评结果将作为每周班级评比、各班班长团支书的学生干部考核,以及每位同学的个人综合测评分、评优评先及奖助学金评比的重要参考指标。
三、考核条例细则
凡校级、院级大型晚会、比赛、讲座等活动要求各班级按照规定人数出席观看,各班班长、团支书必须提前了解本班的座位安排情况并组织本班同学按时到场,活动现场组织部将安排人员进行考勤,各班到场人数不得少于规定人数。各班班长、团支书安排到场的同学必须准时到达活动现场,若有班级到场人数未达规定人数,则由该班班长、团支书查实未到场的同学,并向组织部提供名单。未按照安排到场的同学每人各扣综合测评分0.1分。累计三次及以上,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及获得奖助学金的资格。若未能具体查实未到场的同学,该班班长、团支书各扣综合测评分0.1分。
早操、早训等班级集体活动,每位同学必须参加并按照规定到场的时间准时到场,组织部负责现场考勤。迟到者扣其个人综测分0.2分/次,无故旷到者(迟到五分钟及以上算作无故旷到)扣其个人综测分0.4分/次。迟到五次及以上或无故旷到三次及以上,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若有特殊情况无法到场,应提前办理请假事宜,并由班长、团支书向组织部说明情况并出示请假条。
若因班长、团支书工作失职而未能按时传达通知,导致班级在活动中整体迟到,班长、团支书每人各扣综合测评分0.3分/次。若班级整体旷到,班长、团支书每人各扣综合测评分0.6分/次。并影响班长、团支书的学生干部考核结果。
各活动过程中各班不得未经允许中途退场。每场活动进行时,组织部将不定时考勤。若发现有班级无故中途集体退场,扣该班班长、团支书综合测评分0.2分。若发现有班级个别同学未经允许中途退场,一经核实,扣其个人综合测评分0.2分。如有特殊情况,应在活动开始前向领导老师报告,并向组织部说明。
每月对活动考勤情况进行一次总结,在当月综合月评中未被扣分的班级,班长、团支书各加个人综测分0.3分。
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学生分会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