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习室是供同学们学习、自习的场所。为加强考研自习室的管理,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经济与管理学院学习部特制定以下考研自习室规定,希望同学们能自觉遵守。
一、入室后禁止大声喧哗和嬉闹,不得交头接耳讲话,不得在自习室使用手机通话。凡携带手机的学生须将手机调至震动或关机,必须保持教室安静。
二、不准带电脑进入自习室,男女同学严禁在自习室谈恋爱。不得看娱乐类的课外书,不得睡觉及做其他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三、讲究文明礼貌,衣冠整洁,不穿拖鞋、背心进室。不准频繁进出教室,入室后严禁抢占座位。
四、不得擅自将校外人员带入教室。
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严禁在教室内吸烟,吃饭、吃零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
六、爱护教室的桌椅及其它一切公共财物,严禁在桌椅、墙面及黑板上乱刻、乱写、乱画,不允许随便挪用教室内的桌椅,不得乱动室内设备,损坏照价赔偿。
七、要节约用电,未经学习部许可严禁私自接电源,安装插座,用电炉、电器等。
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或其它危险品进入教室。
九、保管好随身携带的书籍、背包等私人物品。离开教室时,走要轻缓,个人用品做到人走位空。凡因个人保管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十、未经学习部许可不准在教室内举办晚会和其它体育活动及会餐等。
十一、自习结束后应将电灯,窗户关好后,方可锁门离开,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老师或学习部汇报。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习部为严格加强考研自习室的管理,以上规章制度要求大家必须遵守,如有违规,视情节轻重,按校纪校规予以纪律处分!本制度解释权归经济与管理学院所有。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