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经管学院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适应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需要,建立竞争和激励机制,鼓励我院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创新,提高素质,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经济管理人才,保证学生评优、评先工作真正成为我院教育管理的有效机制,根据《衡阳师范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以及《衡阳师范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经管学院学生评优、评先管理办法。
一、先进荣誉项目的设置
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包括: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毕业生、优秀实习生、优秀毕业论文、最美诚信青年。
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为示范班级、优秀班集体、红旗团支部、最美教室、最美宿舍。
二、评选办法
授予集体和个人荣誉称号,必须符合学校学生奖励办法、学生手册相关条例,具体评选标准以学校当年相关文件所确立的标准为准, 授予个人荣誉称号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二)专业思想牢固,勇于参加艺术实践,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在评优的学年内各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
(三)关心集体,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集体活动和社会活动,并且表现出色。
(四)凡因违规违纪受校院处分者,受处分的学年内不得参加评奖。
(五)学期内无旷课记录,无迟到、早退现象,事假不超过15学时。
三、评选程序
1、资格审查阶段。首先,学生按照各类评先评优的申请条件,向班委提出书面申请。其次,由班委对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初步的资格审查,排除不符合条件者并告知本人。
2、评选阶段。
(1)由班级考评小组对申请人员进行情况了解及评议,若考评小组成员为奖学金类或助学金类申请人则在该类奖学金评选中采取回避原则,然后由班考评小组对初选名单进行签字确认存档,班主任审核签字,报年级考评小组。
(2)年级考评小组对各班级初步确定人选进行情况了解和评议,对有异议的学生要由班考评小组成员再次评议,然后由辅导员审核签字确认后报学院考评小组。
(3)各年级初步确定人选由学院考评小组审核,并确定学院评优评先建议名单,组长签字确认,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4)经学院审核确定的建议人选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有异议的,学院考评小组提出处理意见,更改人选须经由班级、年级和学院三级评议,无异议的人选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5)对于在工作中不按时、不按要求提交或履行审批手续的追究责任人责任。
四、评选要求
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班级、年级和学院三级民主评议,对弄虚作假的、徇私舞弊等影响公正评议的行为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班要严格按各类评先评优标准和名额评选(具体参照《衡阳师范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衡阳师范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以及当年评选文件要求),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额度,对违规评选的行为将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经管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经管学院党总支
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