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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学风督查制度

2017-09-10  点击:[]


为推进学生素质教育,创建学院优良学风,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使学院已有的学风建设、督查活动制度化,经学院学生管理工作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经管学院学风督查制度。

一、组织领导

组织成立学风督查工作值班小组,人员配置如下:

组长:值日的学院领导

成员:由辅导员、教务秘书、学院分团委学生分会成员组成,具体人员安排以每学期更新的安排为准。

二、督查内容和要求

1、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对迟到、早退的学生进行登记和教育;

2、检查学生上课情况,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进行登记和教育;

3、检查早晚自习出勤情况及班级纪律情况,对纪律差的班级进行登记、教育;

4、深入教室、学生宿舍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并撰写我院学风状况调查报告;

5、校园及课堂内外各种不文明现象督查。

三、督查方式

1、采取突击督查与常规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突击督查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统一安排,每月组织一次;常规督查由学院学生管理工作会议讨论成立每日学风督查小组,对当日的学风状况进行督查记录,并将督查结果由学习部汇总后,于次周星期一上午报团总支以及党总支副书记处,团总支将出现的问题以《学风督查通报》的形式及在院务公告栏予以张贴公布。

2、对在学风督查中出现严重学风问题的班级和个人取消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团员的评比资格。

3、对于在督查过程中教师出现的问题,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汇总后,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处理。

四、具体要求

1、督查人员根据安排按时到岗督查。组长负责人员召集,不能参加督查的人员应提前向组长报告并安排好顶岗人员。

2、督查记录应尽可能具体详实,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到相关班级,加以整改。

经管学院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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