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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制度

2016-07-26  点击:[]

 

随着社会发展,社会差异日益明显。为了充分贯彻落实《教育法》,使每个学龄儿童充分享有宪法赋予的权力,同时为了营造仁爱、和谐的校园环境,为培养学生关心他人、关心社区、关心社会的责任意识,我院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扶贫帮困工作制度。

一、成立经济与管理学院扶贫帮困工作小组,在学院党总支领导下,建立以工会、院团委、学生会为成员的工作组,积极开展扶贫工作,落实学校及学院的扶贫帮困工作计划。

  经济与管理学院扶贫帮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廖新平
 副组长 黄懿
 组员 院辅导员 各班班主任 院团委学生分会

二、落实各级政府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学校主管部门等文件精神,通过多种途径,开展扶贫帮困活动。

(一)构建并按时更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准确掌握经济困难学生的贫困程度与动态情况。
每学期初,学生须持有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盖章的有效的贫困证明提出入库申请。经学院核实后,予以困难程度的认定(一般困难、特别困难)后,方可入库。只有入库的学生方有资格参评当年度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及学校临时困难补助优先评定的资格。
(二) 为院内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困难。
1、每学期开学初,由辅导员、班主任充分了解学生家庭状况,为申请困难补助的学生办理学费减免和生活补助等资助项目,同时全面落实政府及学校的助学工作。
2、每学期设立校内勤工俭学岗位,为家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每年为贫困学生提供16人次的勤工助学岗位,岗位工资合计发放达一万余元,培养贫困学生自强自立意识。
3、设立学院帮困应急办法,对于突发家庭重大事故或者身患重病的学生提供生活帮助及募捐活动。
4、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往往会遇到交通费、求职简历制作费、着装费等方面的困难。对这类学生应当结合实际,积极帮助学生解决难题,在及时给予适当经济补助的同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5、在每年的国家及学校的各项奖助金学金评定工作中,坚持“向困难学生倾斜”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各类资助评选方法。

1、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学生综合测评在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排名前20%;
5.学生成绩在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排名前10%,当年无补考科目;
6.体育成绩达标,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学年奖励5000元
2、国家助学金
(一)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没有受过学院处分,一等助学金申请者不能有不及格的科目;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国家助学金分为一、二、三等,每人每学年分别奖励4000元、3000元、2000元。
(三)经管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流程
 1.由班级全体成员投票推举产生班级国家助学金7人民主评议小组的成员(正副组长各1名),评议小组负责班级助学金的实际评定工作(注:评定小组成员一律不得参评国家助学金,理论上必须有班长或者团支书中1人,最好包括1名以上党员);
2.国家助学金申请者必须在当年度院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中,申请者需向评议小组提交书面申请,由评议小组组长负责编号保密保存;
3.班级召开国家助学金民主评议会,必须邀请班主任参加,由评议小组组长宣读已编号的申请书,宣读完毕后由评议小组成员投票产生具体评选结果,将结果当场宣布。班主任与班级全体同学对评议全程进行监督并在结果确定无异议后集体签字确认(三部分:班主任签字、班长团支书签字、班级同学签字)。会议全程须由副组长做好相关记录,并形成班级评定工作材料(包括会议流程、申请书、评定结果、签字、会议照片等)上交年级辅导员处;
4.将评议会确定的名单交至学院,由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工作小组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公示最终结果(一定要在班级进行公示,公示可以采取群共享文件的方式但是不能用聊天直接发送,以免聊天覆盖后同学不知情)。
3、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办法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学生手册(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秉承为同学服务的精神,我院专门为家庭贫困学生设置若干勤工助学岗位,更好地为困难学生提供帮助。我院勤工助学工作由廖新平书记、黄懿副书记领导,李湘龙老师主管,学生分会勤工助学部参与日常管理。

我院勤工助学岗位有:学生工作办公室助理四名,心理健康联络员两名,考研教室日常维护一名,院教学实验室维护一名。(具体岗位设定,视每年实际情况做相应变动)

我院勤工助学岗位安排程序是:一、贫困学生本人申请(或班级推荐);二、系部审核评定;三、公示入选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和安全教育。

勤工助学岗位实行轮换制,每年更新工作人员,以便为更多同学提供帮助。原则上换岗时间与学期时间一致,在九月份进行换岗评选工作。(如遇突发情况,则在工作期间换岗,该岗位由学期初评选结果中排名靠前者替补)

勤工助学岗位工资发放,由主管辅导员负责。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

4、临时困难补助
因家庭突发重大灾难等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严重困难的学生,可持相关证明向年级辅导员处报告,经由学院核实后酌情帮助其申请适当的临时困难补助。
5、毕业生临时困难补助
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导致出现毕业往返交通费、求职简历制作费、求职着装费等方面出现困难的毕业生,可持相关证明向学院就业专干报告,经由学院核实后酌情帮助其申请适当的临时困难补助。
注:在所参评的年度受到学校及学院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在处分期限内取消其参与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资格。

四、对学生受资助后的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及时调整资助方案。

1、对受资助学生进行困难学生家访活动,了解其真实生活状态及具体需要。

2、通过电话、QQ、微信等网络交流工具及时了解贫困生心理动态,与其家庭取得联系,了解家庭情况。

五、积极开展困难学生感恩教育活动,加强困难学生自强自立意识,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学生的贫困问题。

1、开展学院贫困生自强自立感恩教育主题活动,加强困难学生知恩图报的意识。

2、积极寻找适合学生的兼职工作岗位及创业等平台,争取为贫困学生提供更多的勤工助学的机会。

3、组织受资助贫困学生开展志愿义务活动,以亲身实践帮助贫困生建立感恩社会的意识。

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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