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院务公开 >> 正文

经济与管理学院2022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稿)

2021-09-28  点击:[]

为了切实做好我院国家基金项目(含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工作,提高我院国家基金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率,结合学校国家基金项目申报要求及我院实际,经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制定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实施方案。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国家基金项目是我国科学研究领域中层次特别高、影响特别大的科研项目,对于提升我院科研水平、推进我院学科建设、培养我院科研人才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院各学科方向、科研团队和课题组要提高对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作为提升学科和科研竞争力的重要契机来抓,切实制定有效的措施,精心组织,扎实部署,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浓厚的申报氛围,提高国家基金项目的申报质量。

二、精心撰写,严谨论证

第一阶段:确定申报课题组,确定选题(2021年10月8日至11月20日)

学院召开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动员会,传达2022年学院国家基金项目申报方案,对符合2022年度基金项目申报条件的科研人员进行摸底,确定组成8-10个课题组,以自由组合为主、学院协调为辅确定课题组团队。课题组根据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重点问题、应用特色学科“应用经济学”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乡村产业振兴研究中心”的学科发展方向,结合自身研究领域和团队前期研究基础,确定项目初步选题,由项目申报负责人填报《2022年度国家基金项目(含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摸底统计表》交学院科研秘书,以便学院掌握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动向。

第二阶段:撰写申报书初稿,并完成申报书的第一轮论证(课题组内部论证)(2021年11月21日至2021年12月20日)

项目申报团队完成申报书初稿的撰写,并组织课题组成员对申报书完成组内论证,将申报书初稿提交给科研秘书。

第三阶段:完成申报书的第二轮论证(学院专家组论证)(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6日)

学院成立2022年度国家基金项目论证专家小组,初定12月25日、26日召开国家基金项目学院专家论证会,采取申请人汇报,专家小组集中讨论的方式对申报书论证。

第四阶段:完成申报书的第三轮论证(校内专家组论证)(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11日)

课题组根据学院专家组的修改建议对申报书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初定2022年1月10日、11日,要求校内专家对申报书进行校内专家组论证,采用申请人汇报,专家小组现场提问、申请人答辩方式进行,专家小组遴选出3-4份优秀申报书进入校外专家论证环节。

第五阶段:完成申报书的第四轮论证(校外专家论证)(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25日)

课题组根据校内专家提出的修改建议对申报书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学院聘请校外专家对第四阶段遴选出的优秀申报书进行第四轮论证,采用课题组汇报,专家小组现场提问、申请人答辩方式进行。课题组针对专家提出的建议进行最后修改和完善。

第六阶段:项目申报书的上交阶段(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7日)。

按照学校科研处的统一部署,课题组完成项目申报书的最终校对工作,完成项目申报书的签名工作,上交申报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如果要求网络申报,则按照国家自科基金委的时间节点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二、申报人员

鼓励学院全体教师申报,申报方式为主持或参与。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或已取得博士学位的中青年教师(1971年1月1日后出生)要求必须申报(有主持在研国家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者除外)。

三、奖励与约束

1.成功获批的项目,由省应用特色学科“应用经济学”按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2.通过了通讯评审推荐至会议评审、但未通过会议评审的项目,给予1000元申报奖励。

3.经学院分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按学校要求完成申报所有流程但未通过通讯评审的项目,给予500元的申报补助。

4.要求必须申报而未申报的教师取消2022年由学院推荐的所有评先评优资格,取消由学院或学科推荐的校级以上带指标课题申报资格。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1年9月28日

一审陈东升,二审陈忠文,三审肖黎


上一条:经济与管理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公示 下一条: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1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方案(试行稿)

关闭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   邮编:421002  联系电话:0734-3456039  邮箱:gfzx@hynu.edu.cn 

版权:衡阳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